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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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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应达到一定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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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 来源:本站 点击:6984 |
第二编
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3. 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
踏及其他积极作为的形式。所谓焚烧,是指直接点燃或置于其他
燃烧器具场所中使国旗、国徽燃烧而化为灰烬;所谓毁损,是措
通过用手或其他外力以撕破、剜洞、捣碎、剪碎、砸烂、劈开等
方法使国旗、国徽整体变残、变形、缺损而丧失原来面貌或完全
成为碎片;所谓涂划,是括用涂料、颜料等有色物品在国旗、国
敬上任意涂抹乱划,或者用污物弄脏国旗、国徽,以破坏国旗、国
敏的严肃性、整洁性;所谓玷污,是指以粘物、熏烟等戏弄的方
式使国旗、国徽污垢不堪;所谓践踏,是指采取脚踏、车轮碾轧、
兽蹄踏踩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其他方式是指以上述五种方式
以外的其他使国旗、国徽受到侮辱的方式,如在广告、L商标上使
用国旗、国徽,将国旗、国徽倒置,将国旗、国徽升挂或悬挂于
坟场,办私人丧事时使用国旗、国徽,让国旗被拖于地上等。
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因此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侮
辱国旗、国徽的或者以上述行为侮辱了国旗或者国徽其中之一的,
即可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同时实施了上述几种行为或同时侮辱
国旗和国徽的,也应以一 罪论处,而不构成数罪,不实行数罪并
罚。本罪一般是行为人亲自实施上述行为才构成犯罪,不作为,一
般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教唆他人或者利用他人的过失、无知而使
国旗、国徽受侮辱的也应以本罪论处。
4. 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应达到一定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根
据本条,侮辱国旗国徽罪并不要求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但
根据本法第13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国旗法》第 19条、《国徽法》第 13条的同样规定·情节较轻的,
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
留。显然并非所有侮辱国旗国徽的违法行为都构成犯罪,只有实
施了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而又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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