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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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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挪用公款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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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 来源:本站 点击:5332 |
第二编 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蟠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依~
"辜。
受督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
耷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计算机侵吞、
玫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用计算机Z)(:贪污罪的,依本法第383条之规定,根据情
. 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1〕 1:累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
::[ 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 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五年以
·:: " " " 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
,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 5万元的,处一年以
i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 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 1 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
:遥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
上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
,廷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
十 信给予行政处分。
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十、利用计算机挪用公款的定罪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计算机挪用公款归个
几复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
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 3个月未还的,依本法第 384
之规定,定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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