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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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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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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 来源:本站 点击:5456 |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是违反法律规定,生产、销
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一、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辗主体,只要是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
能力人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是国家的间谍专用器材管理制度。国 家的 ?;
谋专用器材管理制度,是国家安全制度的核心。1993年 2 月 2÷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i全法》中规定,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未经批准或许可,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和销售。国家
全部门通过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保卫国家安全,同 敌对t~
子作斗争,非法生产、销售窃昕、
我国的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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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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