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
 |
 |
 |
 |
|
 |
|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印章罪定罪处罚 >> 详细 |
印章罪定罪处罚 |
|
2011-10-31 来源:本站 点击:5362 |
01 年 7 月 5 日起施行)的规定,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
】~i、学位证明的行为,应当依照本条第 2 款的规定,以伪造
【,yll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
·?" " 上: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
:s. 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
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
"8“1::glel章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制作单位以外的人在无权限的
"土 下冒用制作单位的名义,- 制作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
!;::,二主 印章的行为。
:二)刑事责任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
佃口:。: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
。
(—)犯罪构成
王.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
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制度。本罪侵犯
对象是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是公安机关依法制作的,用以证
::晷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 16 周岁的中国公民身份的
还阵。它在公民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肘予
|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