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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合法的招牌、印章、账号进行诈骗
  2011-10-30 来源:本站 点击:5379
新刑法条文释义
凭借合法的招牌、印章、账号进行诈骗。
者推销滞销产品为名,骗取现金或货物。
以代购紧俏商品或
以筹资、集股、借
钱办企业、合伙经商为诱饵骗钱。(5)以转手承包、转手倒卖、介
绍业务等手段诈骗。(6)假冒身份,如:假冒外商代理人、港澳
台商人亲友,或者冒充工厂企业厂长、经理、业务人员以及“能
人”进行诈骗。(7)利用他人或已关闭的企业名义、伪造其他单
位介绍信、委托书行骗。(8)伪造、-变造、涂改有价证券;或者
取财物,本法已专立有价证券诈骗罪。(9)利用支票、信用卡、储
蓄存折等信用、支付手段行骗,,本法已专立金融票证诈骗罪、信
用卡诈骗罪。(10)以无货充有货,冒名骟领饯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4月 28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
判委员会第1113次会议通过,自 2000年5 月 24日起施行。-法释
C2000)12号)的规定,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人网手续并
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条的规定.
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这里所谓“电信资费损失数额”,是指以行
人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合电信业务的总时长 (分
数)乘以在合法电信业务中我国应当得到的每分钟国际结算价椁
所得的数额。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诈骗罪。骗取少量财物,危
害不大的一般违法行为;可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治安管理
    罚。
    二、、适用本罪应注意的问题
    (—)区分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1. 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挂
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借款物,到期不能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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