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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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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某某伪证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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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3 来源:本站 点击:6927 |
新刑法案例评析
题 记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
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
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构成伪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某某伪证罪
——浅谈伪证菲的认定和处罚
【案情介绍】
陈某某 (36 岁)于 1990 年 1 月 24 日晚下夜班回家,骑自行
行至吴家村附近的小树林时,听见有人在哭喊:,于是顺着声音向
林走去,看到本厂工人刘某强奸了一名女青年。被害人家属向工
保卫科作了报告,保卫科当即找到刘某询问,刘某向保卫科交代-
强奸女青年的全部事实,后又向公安局作了文代。当公安机关扶
某某作证时,陈由于过去与女青年有仇,便凭空捏造说,刘某同il
害人是道奸关系。还编造说,在 1989 年秋天的一个晚上,他看完
影回家时,亲眼看见刘某与女青年在柴堆旁边乱搞两性关系。陈
某写了伪证材料之后,连夜唆使其妻子去罪犯刘某家通风报信,
一口径。第二天,刘某便按照陈某某的伪证,改了口佚,推翻原
词。便刘某长期逍遥法外,被害人女青年蒙受不白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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