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简介:嫌疑人王某、 男、 汉族、重庆人。因涉嫌招摇撞骗罪于2012年9月被拘留关押于某区看守所。
嫌疑人的家属于2012年9月27日慕名前来找到智豪律所团队,经咨询后,最后选择委托本所资深律师。
我接受委托后立即找到相关办案单位联系接洽,依法先后14次会见了王某,了解案情;并到重庆市某检察院交换意见。经智豪刑辨团队集体讨论,辩护人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嫌疑人王某构成自首,二是未造成严重后果,分配赃款较少,三是比较同案犯而言量刑应相当。经开庭审理,最后法院采纳本所律师意见、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王某实际羁押的时间已与王某满刑不远)。
智豪刑事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