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开展社区矫正的试点地区,街道、乡镇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
理工作。但我国当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司法所面临着缺少编制、人员紧缺、经费紧张、没
有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和装备落后等问题。相当多的司法助理员还不具备承担社区矫
正工作的素质和能力1很多社会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工作并不真正怀有热情和积极性,只
是挂名凑数而以,实际上是有名无实。随着社区服刑人员人数不断增加,司法所以当
前的状况根本无力承担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