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罪中止,可以从不同角度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以犯罪中止的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
1. 预备阶段的中止
即在犯罪的预备过程中,自动地放弃预备活动。
2. 实行阶段的中止
即在犯罪的实行过程中,自动放弃了实行行为。
(二)以对中止犯所中止的实行行为是否终了为标准,可分为:
1. 未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在犯罪未实行终了的,情说下,停止继续实施犯罪行为。
2. 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在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而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在司法实践中,把犯罪中止作上述分类,有助于按犯罪中止的不同情况,正确地进行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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