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三款中规定:“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
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但是,对于没有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
民法院如何审理,刑事诉讼法末作规定。鉴于人民法院案多人少问题较为突
出,而且这一问题可能长期存在,放在利害关系人末申请参加诉讼也没有委托
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原则上进行书面审理,以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提高司法效率。当然,合议庭认为应当开庭审理的,也完全可以开庭审理。进
行书面审理的,合议庭成员必须认真阅卷、审查全部证据材料,必要时可以进
行调查,听取证人意见,查清事实后依法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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