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没收违法所得申请应当审查哪些内容,其
实就是指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应当包含哪些内容。我们认为至少应包含
下列方面的内容;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及其被通缉或者死亡的基本情况。没收
违法所得的前提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实施犯罪活动获得了财物。因此,申请书必须写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并获得财物的具体情况,以
及犯罪嫌疑入、被告人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死亡的情况。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以及被害人的姓名、
住址、通讯方式及其要求等情况。人民法院审查财产的性质时 i 必须审查财产
的权属关系和争议情况等,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前期的侦查办案工作
中,可能已经接触、掌握了这些情况,故有必要明确规定,申请书中应列明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以及被害入的姓名、住址、通讯
方式及其要求等情况,以便人民法院可以及时通知、联系利害关系人、被害
入。当然,如果没有掌握,则可以不列明。
3. 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
的情况。对于已经被转移至境外的违法所得,可以不要求提供查封、扣押、冻
结财产的情况。
4. 没收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应当阐明申请没收的具体理由和
法律依据。
5. 附有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对于上述 1 ~3项情况,
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就像普通刑事案件一样,侦查机关、
检察机关收集的各类有关材料,不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入不利还是有利的证
据材料,均应移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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