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要证人规定出庭作证义务契合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符合国际刑
事诉讼立法潮流。一方面,证人出庭作证,是保证刑事审判顺利进行,查明案
件事实情况的必然要求,因此,赋予证人出庭作证义务是必然选择。这也符合
国际立法潮流。另一方面,没有必要,也不能要求所有的证人都出庭作证,这
既不利于证人正常的工作、生活,对于我国当下的司法资源也是巨大的挑战。
因此,解决证人出庭的根本出路,在于采取有效措施,对案件进行分流,切实
减少需要证人出庭的案件数量进而减少证人出庭的数量,使证人出庭作证的费
用国家和社会有能力承担。@ 结论是,应当、也只能要求部分证人承担出庭作
证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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