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作证是确保庭审集中和诉讼效率的必然要求。从司法实践
来看,在刑事审判中,证人证言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发挥着重要作用,很多案
件事实的认定都离不开、甚至主要靠证人证言。②因此,一方面是证人证言在
刑事审判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是证人出庭作证率的低下,这容易引发在刑事
审判中,由于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关键证人证言的异议,
而导致法庭需要重新传唤证人,造成休庭甚至延期审理。影响庭审活动的集中
进行。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是,被告人对于对白已不利的证人证言往往要求与证
人当面对质,在缺乏制度保证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况下,这会导致很多关键性的
证人证言无法被作为定案的根据,既影响了诉讼的效率,也影响了对案件的处
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