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犯罪嫌疑人笔录的制作。讯问笔录应当客观记录侦查人员的讯
问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的情况。讯问笔录制作完毕以后,应当交犯罪嫌
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
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
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
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