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矫正模式下,矫正工作者主要凭借个人经÷二千
实施矫正。这些个人经验,主要来自个体本人在实践中芳圭
的经验、在学校和书本中获得的经验以及师徒传授的经-
尽管有一定的正确性,在实践中还会不断加以修正,任三
而言,它们只经过片面的经验验证,其正确性、有效性
得到保证。而在循证矫正模式下,矫正工作者则是根接素
的研究证据来实施矫正,由于最佳证据是从同类问题大量于
究中挑选出来的、与解决所需问题最为契合的研究证接. =:
过了全面的科学验证并且符合严格的科学规范,因此,董薯
最佳证据的实践比遵循“片面经验”的实践,在正确倥 苞
效性方面会大大提高。由此可见,开展循证矫正十分号手- 于
提高矫正活动的实效性。
二、追求高效
在传统矫正模式下,矫正工作者更愿意选择自己熟悉方便而不是最有效的矫正方案,这容易导致矫正成本,居高不下,资源浪费相当严重。而在循证矫正模式下,鼓励矫正工作
者按照最有效的矫正方案来实施矫正,注重成本一主析和矫正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矫正工作效率,璋成本,节省资源,减少浪费,实现矫正资源的效益-对象施以密集干预可以降低重新犯罪率,对低风险的对
象施以密集干预反而会增加重新犯罪的概率,从而得出
对有限的矫正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在传统矫正模式下,矫正工作者开展矫正实践所依
据的方法措施一旦圃定下来,一般不会轻易改变。而在
循证矫正模式下,强调要遵循现有的、而不是以往的最
佳证据开展矫正实践,这意味着要随着时间的发展和新
的研究证据的出现,及时寻找新的最佳证据并依此进行
矫正实践,确保所依据的最佳证据在当前是最新、最有
效的。循证矫正这种及时更新、与时俱进的要求十分有
利于在矫正实践中不断应用经过验证的新方法、新技术,
进而提高矫正工作的水平与成效。
|
在传统矫正模式下,罪犯通常处于被动接受矫正、
干预的地位,积极主动性不强。而在循证矫正模式下,
罪犯作为矫正活动的一方积极参与矫正活动。循证矫正
实践充分考虑到罪犯在文化水平、生活经历、性格偏好、
风险需求等方面的特点,确保“对症下药”、“因材施教”。
与此同时,在制定矫正方案等环节,罪犯被给予了表达
意愿的机会,最后的方案要告知罪犯并得到他们的同意。
因此,循证矫正有利于调动罪犯的积极性,取得罪犯的
支持和配合,发挥罪犯在矫正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
|
在传统矫正模式下,矫正研究和矫正实践往往分得
较开,研究是研究,实践是实践。而在循证矫正模式下,
矫正研究和矫正实践紧密相联,相互促进,矫正研究为
循证矫正实践提供研究证据,有力推动了循证矫正实践
的不断发展;循证矫正实践为转化、应用矫正研究成果
提供舞台,有力推动了矫正研究的深入开展。可以说,
开展循证矫正为在实践领域中应用矫正研究成果、缩短
矫正研究与矫正实践的距离架设了一座沟通的桥梁,有
利于实现研究和实践双嬴。
此外,开展循证矫正还有利于树立并强化按照最佳
证据开展矫正工作的意识,提高矫正工作者实施循证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