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大进步是强化了上诉不
加刑原则。此前的情况是二审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虽然不
加重刑罚,但发回重审的案件,仍有可能加重刑罚。新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除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可以补充
侦查以外,原审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新《刑事诉讼法》还强调了审限的要求。虽然将审限
延长至两个月,死刑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及其他法定情
形可再延长两个月,但将检察院的阅卷期严格限定在一
个月,改变了此前因检察院阅卷而使二审审限无限制的
情况。
新《刑事诉讼法》还在二审开庭审理的方面赋予了当
事人一定的权利,即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
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
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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