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刑事律师网免费咨询热线:023-63608269
网站首页 刑事法规 刑事程序 刑事评论 刑事动态 罪名详解 常见问题 服务指南 业务受理 律师空间
重庆刑事律师网——盗窃罪亲办部分案例
诈骗罪 食品卫生安全犯罪 故意伤害(杀人)罪 盗窃罪 挪用公款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非法经营犯罪 强奸罪 挪用资金罪 敲诈勒索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绑架罪 抢夺罪 单位犯罪 交通肇事罪 合同诈骗罪 职务侵占罪 组织卖淫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聚众斗殴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站内搜索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常见问题 更多>>
运输毒品的行为-重庆律师咨询
贪污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集资诈骗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强奸罪量刑-重庆律师咨询
职务侵占罪-重庆律师咨询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
最新动态
【智豪观点】“两高三部”出台新规....
智豪观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
三尺辩台 莫道红颜不“亮剑” —....
律师不应对法官遭受暴力袖手旁观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专题推荐
当前位置:首页 >> 盗窃罪 >> 盗窃罪亲办部分案例 >> 重庆人曾某盗窃13000余元 经智豪辩护获轻刑 >> 详细
重庆人曾某盗窃13000余元 经智豪辩护获轻刑
  2014-5-27 来源:本站 点击:2447
  

主文:

 

案情简介:

被告人曾某于20138913时许,载客至本市渝中区某烤鱼店就餐,趁店内人员工作、收银台无人看管之机,利用收银台上放置的白色电工笔将柜台左侧锁闭的抽屉撬开,盗得人民币13000余元后逃离现场。上述盗赃款被其全部挥霍。

 

辩护方案:

该案案情简单,辩护人及被告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意见。但是被告曾某家中仍有患病妻子,曾某系家中唯一经济支柱,并且夫妻二人目前正在进行试管婴儿手术,在侦查阶段,办案机关得知手术并未完成,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考虑,在刑事侦查羁押期间破例让被告曾某与妻子成功完成试管婴儿手术,目前妻子在家待孕无人照顾,曾某对这个家庭而言显得极为重要。承办律师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力求为被告争取到对其最好的结果,也是对曾某家庭最好的结果。

被告曾某到案后自愿认罪悔罪,多次供述一致稳定,无翻供行为,庭前就表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良好,也愿意缴纳一定的罚金。本案的社会影响较小,被告也积极挽回了被害人的损失,案发后,曾妻代其向被害人退赔了全部赃款并取得了谅解,减小了社会影响。并且本案系临时起意,被告曾某之前没有预谋及踩点行为,可看出其主观恶性较小。

综上,被告曾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到案后认罪态度良好,真诚悔罪并积极主动退还赃款,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社会危害性,考虑到被告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60余天的时间,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不会对居住社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以及考虑到被告的家庭特殊情况,恳请法庭依法对被告曾某从轻处罚,建议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

   经法院审理认定,认为对被告曾某不宜适用缓刑,但对于部分从轻处罚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刘某盗窃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智豪律师辩护获得委托人肯定
【下一篇】吴某数次盗窃10余万 经智豪辩护终仅判4年徒刑
相关内容
廖某犯盗窃罪,被释放,单处罚金
某在校大学生盗窃同学价值8000元电脑经辩护为单处罚金
姚某涉嫌盗窃10万余元 智豪团队作战获轻刑
重庆陈XX盗窃累犯成功轻判六个月有期徒刑
盗窃罪 四个月拘役之辩
、张某某犯盗窃、收购赃物、销售赃物罪成功轻判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
中关村 | 重庆法律查询 | 法律搜索 | 中国律师之家 | 纵横法律网 | 长沙刑辩网 | 福州公司律师 | 中国律师自助建站网 | 重庆律师资源网 | 问问律师网 | 重庆律师网 | 刑事网站大全 | 重庆律师事务所 | 重庆律师网博客二 | 重庆律师 | 重庆德宁普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律师 |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秦皇岛律师 | 重庆律师和讯博客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律师百度空间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i法律服务网 | 法度网 |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 厦门法律咨询 | 重庆刑事律师网 | 爱心 | 
网站首页 | 律师团队 | 律所简介 | 服务指南 | 案例中心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渝ICP备11000256号-版权所有 渝ICP备11000256号-1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之 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38-8367-8219    详细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 电子邮件:E—mail:1335919895@qq.com 律师在线QQ:133591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