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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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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办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公证审查的重点内容应注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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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9 来源:本站 点击:5579 |
. 建设单位应提交工程批准计划任务书、建筑许可证及有关技
术资料,主管部核准的-建设工程概算,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许
可证。
4. -合同文本。其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建
设工程的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发包方提供资料的内容、技,
术要求及期限了承包方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设计的阶段、进度、
质量和设计文件的份数;勘察、设计收费的依据、收费标准及拨付办
法;违约责任等。建筑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1)工程的名称、地
点,开工、施工内容;(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
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
备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交工验收;(10)质量保证期和保修
范围;(11)双方协作事项;(12)违约条款等。
(二)公证机构办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公证审查的重点内容及
应注意的问题
1. :审查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 审查双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 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同条款是否齐全、明确。
4. 凡·国家和地方法规呀文规定必须招标、投标的基建工程,必
须经过招标。对未实行招标的合同,要让发包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
具的不需招标的批准文件。
5. 我国《合同法》第273条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
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
件订立。”据此,公证机构在办理该类合同公证时,要严格审查合同的
订立的过程是否符合上述法律的规定,以保证公证的质量。
6. 我国法人参加对外建筑工程的投标、承包活动,应当按照有
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先向国内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关于“营业证书”、
··工程资历”、"·授权书”等具有法律意义文书的公证,以证明承包方的
法人资格、经济实力和承包能力;然后,该公证书还需要办理认证手
续,从而使之发生域外的法律效力,得到使用国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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