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
 |
 |
 |
 |
|
 |
|
|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动态>>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依当事人的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 是什么? >> 详细 |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依当事人的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 是什么? |
| |
2011-12-13 来源:本站 点击:7267 |
34.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依当事人的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 是什么?
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收养的条件是:
(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
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
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
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2]当事人须对财产和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
·五、论述题答案
1. 试述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
答: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
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 18
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
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o 第- 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
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上述规定表明,我国的夫妻财产制是
法定制与约定制的结合。
(1]夫妻法定财产制。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
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
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对
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双方髻:
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和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
的财产,应归夫妻个人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果对某项财
产究竟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确认的,视为夫妻共
同财产,复员、转业军人的医疗费应当归本人所有;复员、转业费一般
|
|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