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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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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国民党民法中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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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0 来源:本站 点击:5664 |
··同姓不婚”原则的确立,一方面是出于优生学的考虑。人们在
长期的实践中已认识到下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道理,这对中华民族
的发展无疑是起着积极作用的,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维护宗法组织的
根本利益和内部秩序。
37. 国民党民法中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有哪些?、
答:国民党的民法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和姻亲通婚,但不禁止中
表亲。按其规定,禁止结婚的亲属有:
(1)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
(2]旁系血亲及旁系姻亲之辈分不相同者,但旁系血亲在八亲等
之外,旁系姻亲在五亲等以外者,不在此限。
(3)旁系血亲之辈分相同而在八亲等以内者,但表兄弟姊妹不在
此限。
38. 中国古代奉行“同姓不婚”原则的 目 的是什么?
答:中国古代“同姓不婚”原则的确立,一方面是出于优生学的考
虑。人们在长期的实践中已认识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道理,这
对中华民族的发展无疑是起着积极作用的。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维护
宗法组织的根本利益和内部秩序。这一原则无限地扩大了禁止结婚
的宗亲的范围。
39.1950年《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的《婚姻法》第 5条第 1款规
定,为直系血亲,或为同胞的姊妹或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
者,禁止结婚;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问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
这一规定从建国初期的实际情况出发,对禁婚亲的范围仅定为直系
血亲和二代以内全血缘或半血缘的旁系血亲,而对其他亲属间的结
婚问题,采取尊重习惯的态度b 应该指出,在我国大多数群众的习惯
中,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论辈分相同与否,一般都是不结婚的,但
由于许多地区还保留着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亲上加亲”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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