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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关系是如何发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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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9 来源:本站 点击:5724 |
22. 亲属关系是如何发生的?
答:亲属关系的发生和终止,是指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
当事人之间产生亲属关系或使既存的亲属关系归于消灭。由于各类
亲属的性质和特点不尽相同,发生的原因也有所区别。配偶关系的
发生是因婚姻的成立而发生,依照我国婚姻法,以准予结婚登记、领
取结婚证的时间为配偶关系发生的时间。血亲关系的发生分为自然
血亲的发生和拟制血亲的发生丙种。自然血亲以出生为发生的原
因,这种发生原因不仅适用于婚生的血亲,而且也适用于非婚生的血
亲。拟制血亲关系因所要拟制的亲属关系依照法定程序成立而发
生。姻亲关系以婚姻的成立为其发生原因。
23. 亲属关系是如何终止的?
答:亲属关系的终止有三种情况:其一为配偶关系的终止。配偶
关系可因婚姻关系终止而终止。婚姻关系的终止不外乎两个原因,
一是一方死亡,二是双方离婚。其二为血亲关系的终止。血亲关系
的终止分为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之间关系的终止。自然血亲间的血
缘联系只有在 自然死亡或宣告死亡后才能引起自然血亲关系的终
止。拟制血亲的可变更性,决定了它既可因一方死亡而终止,也可因
现存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其三是姻亲关系的终止。姻亲关
系一般是因离婚而终止。
五、论述题答案
1. 如何理解亲属概念?
答: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这种
关系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关系的特点,一经法律调整,便在具有亲属
身份的主体之间产生法定的权利与义务。第一,法律所调整的亲属
关系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亲属关系。亲属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
分。广义的亲属包括一切相互之间具有婚姻、血亲和姻亲关系的入,
不受亲等的限制。狭义的亲属是为法律所调整的一定范围的亲属关
系,彼此之间具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各国法律对具有权利和义务
关系的亲属的规定,都局限在一定亲等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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