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梅XX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于2014年3月5日一审判决15年有期徒刑。
梅XX家属通过他人介绍,在2014年3月10日找到本所咨询,了解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并在重庆及全国各地办理了大量有影响案件,当日决定委托智豪刑辩团队代理该案。
案情如下:梅X自述2013年7月,梅XX经营理发店,其经营场地部分出租后收回,承租人(被害人)罗XX无理到理发店打骂,并打骂已怀孕梅XX妻子,同时殴打正在给客人理发的梅XX,梅XX为了阻止被害人的行为,当即用正在理发工具-剪刀朝被害人刺十余次,其中胸部四次,颈部一次。随后,被害人受伤后逃离。其后,被害人家属送被害人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被告人认为,伤害属实但应为正当防卫,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为此,提出上诉,请求撤消原判,判决无罪。本所指派专业律师承办该案,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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