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嫌疑人王某、 男、 汉族、重庆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3年2月被拘留关押于某区看守所。
嫌疑人的家属于2013年2月27日慕名前来找到智豪律所团队,经咨询后,最后选择委托本所资深刑二部律师承办。
接受委托后立即找到相关办案单位联系接洽,依法先后多次会见了王某,了解案情;并到重庆市某区公安局交换意见。经智豪刑辨团队集体讨论,辩护人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嫌疑人刘某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危害后果不严重。二是到案后一直如实供述。辩护人同时与侦查人员积极交换意见,并作嫌疑人家属的工作积极赔偿被害人。该案后转为轻伤自诉案件,经协商赔偿被害人后,被害人谅解撤诉。该案智豪律师辩护后获得了圆满及成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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