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不规定罚金限度,由人民法院掌握并,确定罚金数额的一种裁量方式。它在本法
条文中表述为:“并处罚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者罚金”(实际也是单处)。适
用方式主要有“单处罚金”和“并处罚金”两种。
这种规定虽然不定罚金限额,但绝不等于是无限额,不能随意爱罚多少就判多少;再
者. 如果没有限额标准,一、二审法院对同一犯罪人或单位可以各判各的数,而且两数
相差甚远,影响执法的严肃性。因此应由省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分别
定出”单处罚金”或“并处罚金”两种不同上下限额,供下级法院办案时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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