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下列两种情况,可以终止没收程序案件的审理:
1.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
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2. 人民检察院申请没收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由于L客观原因全部灭
失,并且没有其他财产可以没收的,人民法院也应当终止审理。比如,犯罪嫌
疑人的违法所得是一仓库的布料,由于雷电导致仓库失火,全部布料都被烧
毁,且没有任何保险和赔偿,也就是说,没有所有财产可以没收了,失去了标
的,当然就应当终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