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前调查程序问题。目前,虽然很多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
件时,实行了审前调查制度,但审前调查的工作程序没有统一规定,调查报告
的内容、格式、步骤,在实践中备不相同。从调查方式上看,有实地走访的,
有发信函的,还有打电话的;从调查报告样式上看,有采用日常公文报告样式
的,有采用调查表格或调查笔录样式的;从调查内容上看,一般是围绕未成年
人的性格特点、文化程度、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社会交往及实施被指控犯罪
前后表现等情况展开,但也有的纳入了心理评估、非羁押措施风险评估等内
容,还有的就如何量刑、如何帮教提出具体建议等等。我们认为,在当前情况
下,审前调查的工作程序还无法完全统一,有关部门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
加强沟通、协作,各地也需要积极探索,提供素材,待时机成熟时,对这一问
题进行明确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