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的步骤。(1)侦查在搜查前,应当了解被搜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搜查现场及周围环境,确定搜查的范围和重点,明确搜查人员的分工和责任。
(2)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交出能够证明犯罪嫌
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证据。①(3]进行搜查,应当向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
属出示搜查证o (4)搜查时,如果遇到阻碍,可以强制进行搜查。(5)搜查
应当全面、细致、及时,并且指派专人严密注视搜查现场的动向。进行搜查的
人员,应当遵守纪律,服从指挥,文明执法,不得无敌损坏搜查现场的物品。
(6)搜查结束后,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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