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一经生成必然会在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中留下相关的寝
迹或记录并被保存于系统白带日志(系统日志、安全日志等] 或第三方
件形成的日志中,客观真实地记录了案件事实情况,但由于计算机数字·~--
息存储、传输不连续和离散,容易被截取、监听、剪接、删除,同时还可能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