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刑事律师网免费咨询热线:023-63608269
网站首页 刑事法规 刑事程序 刑事评论 刑事动态 罪名详解 常见问题 服务指南 业务受理 律师空间
刑事动态 律师介绍 擅长领域 精英团队 律师随笔 亲办案例 我的相册 律师文苑 联系方式  
律师介绍 律师会见 取保候审 出席辩护 刑事控告 犯罪预防 刑事案件 委托须知 办案流程 收费标准 法律咨询
站内搜索
 
律师介绍
律师会见
取保候审
出席辩护
刑事控告
犯罪预防
刑事案件
委托须知
办案流程
收费标准
法律咨询
刑事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最大诚信原则的适用意义
最大诚信原则的适用意义
  2012-1-12 来源:本站 点击:5538

 4. 最大诚信原则对于保险入的要求。应当明确的是,基于海上保险合同的
平等性,绝对诚信原则同样适用于保险入。主要表现在:
    第一,保险人在签订海上保险合同前,应将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办理保险的有
关事项,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
    第二,保险人在签订海上保险合同时,对于只有其知道的保险标的之不可能
因保险事故受损的情况 (如被保险船舶已经安全到达目的地),应当及时告知被
保险人,而不得签订保险合同。否则,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已支付的保
险费。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适用意义
    最大诚信原则自从最早为英国《1906 年海上保险法》- 以立法形式予以确立
后,至今已经存在近一个世纪,成为保险业的基本准则。因为,在现实的社会生
活中,人们基于其!参与的社会生产或者日常生活所面临的风险而产生投保的需
求,所以,从投保人角度说,其对投保的保险标的情况及其相关的危险情况最为
了解,保险人只能根据投保人的陈述来决定承保与否和确定所要适用的保险费
率,为此,我国《保险法》第5条明文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
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o 而该法第17条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进一步要求投保
入应当承担如实告知义务。而从保险人角度说,保险合同条款是由保险人事先单
方面拟订的,专业性较高;技术性较强、非从事保险业务的入难以掌握,所以,
保险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如实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的含义和作用。
此外,诚实信用原则也表现在保险活动的当事人在参与保险活动时,应当如实向
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经营状况,提供各类资料。
    由此可见,保险法适用最大诚信原则,要求投保人和保险入必须依诚实和信
用原则签约和履约,从而达到预防保险领域的诈欺行为 (如陈述不实、隐瞒、伪
报)等道德危险,确保保险合同真实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实现保险
职能,维持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特别是在海上保险中要求的更加严格、更加具
体。因为,国际贸易范围广泛,相应地,海上运输是超国界的水上活动,而作为
保险标的的船舶、货物等处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实际占有中.

友情链接:
中关村 | 重庆法律查询 | 法律搜索 | 中国律师之家 | 纵横法律网 | 长沙刑辩网 | 福州公司律师 | 中国律师自助建站网 | 重庆律师资源网 | 问问律师网 | 重庆律师网 | 刑事网站大全 | 重庆律师事务所 | 重庆律师网博客二 | 重庆律师 | 重庆德宁普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律师 |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秦皇岛律师 | 重庆律师和讯博客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律师百度空间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i法律服务网 | 法度网 |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 厦门法律咨询 | 重庆刑事律师网 | 爱心 | 
网站首页 | 律师团队 | 律所简介 | 服务指南 | 案例中心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渝ICP备11000256号-版权所有 渝ICP备11000256号-1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之 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38-8367-8219    详细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 电子邮件:E—mail:1335919895@qq.com 律师在线QQ:1335919895